“全紅嬋、孫穎莎、王楚欽直播帶貨土雞蛋?” 當奧運冠軍、知名藝人等公眾人物突然出現(xiàn)在直播間推銷商品時,你或許會疑惑—— 這些“偶像”真的跨界帶貨了嗎?
近日,央視曝光了一批AI“盜聲”亂象。部分自媒體博主為了借助名人流量變現(xiàn),依托成熟的語音大模型技術,將奧運冠軍、知名演員等社會名流的聲音進行克隆,然后與AI換臉結合,生成“數(shù)字人”進行直播帶貨,導致大量不明就里的“粉絲”紛紛“慷慨解囊”,爭相購買。
這種以假亂真的AI“盜聲”手段,一旦被用于電信詐騙、虛假信息傳播,其帶來的安全風險難以估量,這無疑是一種違法犯罪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早已明確對自然人聲音的保護,參照適用肖像權保護的有關規(guī)定。《個人信息保護法》將聲紋信息列為敏感個人信息,受嚴格保護。AI克隆聲音用于商業(yè)帶貨,無疑是對自然人合法權益的侵犯,不僅擾亂了正常的電商秩序,對消費者的行為也構成誤導,更觸犯了法律的底線。
整治AI“盜聲”濫用,必須快速、及時、有效鏟除此類違法犯罪行為的滋生土壤。
網絡平臺要當好“守門員”。互聯(lián)網平臺作為內容傳播的“守門員”,應建立健全生成合成內容的審核機制,對涉及名人聲音、肖像等內容進行重點篩查,一旦發(fā)現(xiàn)疑似克隆內容,第一時間攔截下架。應主動研發(fā)AI識別技術,用技術對抗技術,用魔法打敗魔法,讓克隆聲音在傳播之初就被精準識別,從源頭阻斷其迷惑公眾的路徑。
監(jiān)管部門要當好“裁判員”。近日,中央網信辦在全國范圍內部署開展“清朗·整治AI技術濫用”專項行動,將強化AI技術源頭治理,清理整治違規(guī)AI應用程序,推動網站平臺提升檢測鑒偽能力等。相關部門應把監(jiān)管的利劍磨得更鋒利,建立跨部門協(xié)作機制,對AI聲音克隆侵權開展集中排查,暢通維權舉報渠道,對惡意侵權者依法從重處罰,形成有力震懾。
消費者要當好“監(jiān)督員”。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面對AI“盜聲”騙局,消費者要摒棄“追星式消費”的沖動,不能頭腦發(fā)熱、耳目失聰,即便聽到“偶像”的聲音,也要多問一句:官方是否發(fā)布過帶貨信息?直播平臺是否為正規(guī)渠道?學會甄別細節(jié),AI克隆的聲音可能存在語氣生硬、斷句奇怪的問題,“數(shù)字人”的表情可能不夠自然,這些“蛛絲馬跡”都是識破騙局的關鍵;對這類違法行為,一經發(fā)現(xiàn),應立即舉報,讓違法犯罪分子無所遁形,避免讓更多的消費者上當受騙;若不慎受騙,保留聊天記錄、訂單信息等證據,依法維權,追討損失。
AI技術本身并無善惡,關鍵在于如何駕馭。AI克隆聲音或換臉等合成技術理應成為服務社會的正向力量。面對AI帶來的新問題、新挑戰(zhàn),只有各方盡職盡責、精準發(fā)力、穩(wěn)妥施策,技術才能真正回歸“向善”的本質,老百姓的腰包才能裝上“安全鎖鏈”。(圖片源自網絡)(竹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