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日報/日照新聞網訊 近年來,日照經開區檢察院充分發揮“公益訴訟+生態檢察”職能,強化府檢聯動,筑牢濕地保護司法屏障。
該院以“檢察長+林長”“檢察長+河長”機制為紐帶,加強行政執法與檢察監督銜接,與多部門聯合會簽保護實施方案,完善線索移送、證據收集、交流培訓等工作機制,實現巡查巡護、打擊犯罪、棲息地保護等工作無縫銜接。
綜合發揮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訴訟“四大檢察”職能,該院嚴厲打擊破壞水生態等違法犯罪行為,提前介入環境污染、非法捕撈、盜采海砂等重大疑難復雜刑事案件,并邀請人大代表等參與公開聽證、觀摩庭審,放大辦案效果。近年來,該院高質效辦理公益訴訟案件60余件,清運固體廢物1000余噸,追索生態修復費500余萬元。
聚焦科學修復,該院貫徹“專業化監督+恢復性司法+社會化治理”理念,牽頭八部門在傅疃河口國家濕地公園建立生態環境替代修復基地,與多部門聯合建立濕地保護領域行政執法與檢察公益訴訟協作機制,探索替代補償、勞務代償、補植復綠等多元生態修復方式,先后投入102萬元公益訴訟生態修復賠償金,將濕地荒地修復成主題公園,監測監控和科普宣教工程提升項目正有序推進中;依法支持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積極引導“生態違法者”轉變為“生態修復者”,已組織將495萬尾魚苗放流入海,4名非法捕撈當事人主動在日照黃海中心漁港戶外大屏播放“致歉信”。
此外,該院全方位開展“濕地+”文化宣傳,與區相關部門聯合發布濕地《司法保護令》,廣泛開展“世界濕地日”普法宣傳活動,結合辦理的非法捕撈案件,已為300余名漁船船長作專題授課。該院還通過發放野生動物保護手冊、開展方言普法課堂、制作生態環境替代修復基地宣傳徽章等形式,多角度開展宣傳活動,讓保護濕地意識深入人心。
(日照報業全媒體記者 胡穎 通訊員 郭芝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