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流日照訊 6月23日,市政府印發了《日照市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簡稱《方案》)。
《方案》共分6部分,即總體要求、統一審批流程、統一信息數據平臺、統一審批管理體系、統一監管方式、加強組織實施。
本次改革的內容覆蓋市、區(縣)兩級審批權限范圍內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全過程(包括從立項到竣工驗收和公共設施接入服務),包括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礎設施等項目審批,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領域重大工程;覆蓋行政許可等審批事項和技術審查、中介服務、市政公用服務以及備案等其他類型事項。
《方案》將項目審批流程主要劃分為立項用地規劃許可、工程建設許可、施工許可、竣工驗收四個階段,每個階段確定牽頭部門,實行“并聯審批、限時辦結”。同時,明確將建設市、縣(區)兩級,覆蓋“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并與國家、省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對接,實現審批數據實時共享,制定管理系統使用辦法。
據了解,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具備“多規合一”業務協同、在線并聯審批、統計分析、監督管理等功能,在“一張藍圖”基礎上開展審批,實現統一受理、并聯審批、實時流轉、跟蹤督辦。2019年底前,市級建成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框架和信息數據平臺,實現與相關系統平臺互聯互通,基本建成全市統一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和管理體系。
市行政審批服務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本次改革有“四大”創新點,分別為:審批時限再壓縮,即審批時限全流程控制在90個工作日以內,主流程40個工作日,與市“3440”專項改革一致;項目分類再細化,即省里將項目類型分為3類,我市根據資金來源、工程類別、技術難度等因素,將項目類型細化為6類,分類推進、專業管理、精準審批;區域評估再提升,即將環境影響等11個事項納入園區評估,實行成果共享、免費使用,重點推進成果應用;推行告知承諾制,即制定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告知承諾制管理辦法,建立工程規劃許可豁免清單,清單內不再審批,清單外分類梳理審批制、告知承諾制事項。
本次改革還有一大亮點,就是在“統一審批管理體系”中將實行“四個一”,即“一張藍圖”統籌項目實施、“一個窗口”提供綜合服務、“一張表單”整合申報材料、“一套機制”規范審批運行。
目前,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已經成立,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和四個工作專班,分頭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日照報業全媒體記者 秦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