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態環境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聯合制定印發《日照市生態環境社會化第三方服務機構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近日,市生態環境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聯合制定印發了《日照市生態環境社會化第三方服務機構監督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掇k法》共35條,主要內容包括適用對象、明確第三方服務機構的責任和義務、部門監管的具體措施,以及明確第三方服務機構違法違規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
《辦法》對第三方機構作出明確界定,即通過合同形式提供環境影響評價、調查、規劃、區劃、各類與生態環保相關的檢測監測、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維護、各類與生態環保相關的評估鑒定、環境污染治理等服務,能獨立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的機構。《辦法》要求,第三方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應當依法取得資格資質的,應嚴格按照資格資質許可的從業范圍、從業類型、從業內容、從業等級開展服務。按照“誰出數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的要求,對所出具的數據、結果、結論的真實性、準確性以及服務質量負責。應當依法誠信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未經委托方同意,第三方機構不得擅自將服務分包、轉包給其他機構,或者擅自與其他機構以合作的方式開展服務。《辦法》規定,第三方機構應當主動接受、配合各級生態環境、行政審批服務部門的現場檢查、抽查核查、信用評價、日??己说缺O督管理,如實提供相關資料。鼓勵社會公眾監督、有獎舉報。對管理規范、信用記錄良好、服務質量較高、投訴舉報較少的第三方機構,各級生態環境、行政審批服務部門將在政府采購、財政性資金扶持、綠色金融信貸、評先評優推薦等方面給予優先支持。《辦法》明確,在有關服務活動中弄虛作假、對造成的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負有責任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罰。
(來源:日照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