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流日照訊 3月24日,市中級人民法院分別對韓邦峰等43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楊文革等11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作出二審裁定,均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據了解,韓邦峰等43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五蓮縣人民法院曾于2019年12月20日作出一審判決,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強迫交易罪、對有影響力的人行賄罪等罪數罪并罰。韓邦峰、姚守森等15人對一審判決不服,提出上訴。楊文革等11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莒縣人民法院曾于2019年12月6日作出一審判決,以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等罪數罪并罰,楊文革、楊曉龍等4人對一審判決不服,提出上訴。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市中級人民法院堅持深入推進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不動搖,依法受理上述兩案后,由院長擔任審判長,并選派資深刑事法官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合議庭充分運用信息化辦案手段,在詳細閱卷的基礎上,通過與看守所視頻連線方式遠程提訊各上訴人(原審被告人),通過互聯網庭審系統在線聽取被害人意見,為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上訴人指定辯護人,并運用信息化手段為律師閱卷、會見提供便利,聽取各辯護人意見,充分保障了案件當事人的訴訟權利。經二審對案情進行全面審查,并對全部上訴理由和辯護意見逐一分析論證,日照中院二審認為,上述兩案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訴訟程序合法,遂依法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日照報業全媒體記者 蔣月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