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市人大常委會召開新聞發布會,《日照市公園條例》將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
這是我市首部關于城市公共空間的地方性法規,是我市公園建設管理的“基本法”,標志著日照創建國家生態園林城市有了法制保障。
發布會上,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市政府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分別就《條例》相關內容進行了解讀,并回答了記者提問。
兩項必要性——讓綠色福祉助力“精致城市”
綠色,是一座城市最鮮明的底色;生態,是一座城市孜孜以求的民生福祉。城市公園建設將公園形態與城市空間有機融合,對改善人居環境、提高人民生活質量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近年來,市委、市政府響應國家“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充分認識、尊重、順應城市發展規律,將民生工程與生態工程相結合,著力打造具有日照特色的公園體系。
《日照市公園條例》是市人大常委會積極回應市民對優質人居環境需求、助力打造高品質精致城市的重要實踐,是我市繼城市管理條例、物業管理條例、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之后出臺的又一部城市管理領域的法規。
《條例》的制定出臺,是全市創建國家生態園林城市的重要一環,為促進我市公園事業健康發展和國家生態園林城市創建提供了法制保障,標志著我市公園事業進入了新的篇章。
三個亮點——讓城市公園充滿“人文情懷”
《日照市公園條例》系《市人大常委會2019年地方立法計劃》三類調研法規項目,2020年立法計劃結轉為一類項目。《條例》從醞釀到出臺,持續了兩年左右的時間。
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員、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王宗友告訴記者,《條例》在內容方面最大的特色和亮點,就是在整個立法過程中,始終堅持了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
——強調政府在公園管理中應履行的職責。例如,《條例》總則中明確了公園事業的發展應當體現公益性質,并對政府投資建設管理的公園予以經費保障;堅持規劃先行,突出頂層設計,對公園建設與保護專項規劃編制提出明確要求,并將其納入國土空間規劃,嚴格保護依法劃定的公園綠線等。
——堅持以人為本,落實共享發展理念。規定了公園設計應當堅持以人為本、尊重科學、順應自然、低碳環保的理念,體現地方特色,禁止使用影響居民健康的植物;充分考慮公園屬性,對公園內戶外廣告、無障礙設施、游樂設施設置,以及配套商業服務設施、機動車輛通行、攜帶犬只入園等行為進行了嚴格規范。
——凝聚社會共識,注重公眾參與。規定“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以投資、捐贈、認養和志愿服務等方式,依法參與公園建設、管理和服務”;“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愛護公園景觀和設施,并有權對破壞公園環境的行為進行勸阻和舉報”等。
四大方面內容——讓市民“獲得感”“幸福感”倍增
《條例》共五章四十九條,以促進公園事業健康發展,改善城市生態和人居環境,推動精致城市建設為目的,緊密結合我市實際,突出地方立法特色,聚焦城市管理中的公園管理問題,從促進建設、加強管理、規范行為、提升服務四個方面出發,著重規范政府在公園規劃建設管理等方面的行為、公園管護單位的行為以及公園使用人的行為,努力促進我市公園事業健康、可持續發展,讓市民從中有更多的“獲得感”“幸福感”——
明確公園定義及適用范圍。突出了向公眾開放的功能,確保公園作為公共服務產品的屬性,解決了公園定位模糊、功能弱化及行業管理不規范等問題。
厘清公園管理責任。公園不僅要建設好,還要管理好,使用好。《條例》規定公園事業發展應當堅持政府主導、公眾參與、統一規劃、合理布局、科學管理、規范服務的原則;科學界定了各級政府及其主管部門在公園管理工作中的職責范圍,共同承擔好公園日常管理、維護責任等。
突出公園公益屬性。堅持以人為本,明確“禁止使用影響居民健康的植物”“公園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應當以公共停車場等公益性服務設施建設為主”“公園內配套商業服務設施應當面向大眾提供服務,不得設立私人會所、實行會員制管理、設置最低消費”等規定。
規范安全管理措施。公園設計方案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技術規范、安全標準等,委托有相應資格證書的設計單位承擔,公園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明確了公園內各類警示標牌、禁止標志、安全提示設置要求,對可能引發安全問題的游客容量、緊急避險、機動車輛及游園行為等予以規范,確保市民安全游園等。
市城市管理局局長喬宇表示,作為公園主管部門,將依照《條例》規定,高標準做好公園建設與保護規劃編制執行工作,圍繞“300米見綠、500米見園”的目標,以見縫插綠、拆墻透綠、拆遷建綠、破硬還綠等建設形態,建設各類公園綠地,讓公園綠地服務半徑覆蓋率達到95%以上,真正讓市民“出門進園、開窗見綠”,讓市民感受到生活在日照就是幸福。(日照報業全媒體記者 秦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