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三十條規定和工作需要,日照市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決定:日照市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設立法制委員會、財政經濟委員會、內務司法委員會、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城鄉建設與環境資源保護委員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民族僑務外事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