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王宗敏
20年律師工作,她義務代寫法律文書3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詢12000余人次,為職工、婦女兒童、軍人軍屬、老弱病殘等社會貧弱群體提供法律援助2000余件;
20年為民服務,她累計為當事人避免和挽回經濟損失3000余萬元,開展法制宣傳500余場次,受教人員近10萬人;
20年間,她先后榮獲全國新時代最美法律服務人、山東先進工作者、全省十佳法律援助工作者、全省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個人、“齊魯巾幗十杰”提名獎等近40項市級以上榮譽,并被省司法廳記個人一等功、二等功各一次。
她,就是陳維芹,一級律師,全國僑代會代表、全國僑聯委員、山東省人大代表、山東省婦代會代表、莒縣人大常委會委員,現任莒縣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懷揣敬畏,做忠誠為民的擔當者
如果說興趣能影響一個人的一生,對于陳維芹來講,從教師轉為律師,變的是職業,不變的卻是敬畏的初心。
上世紀80年代的中國農村,正是改革開放初期,農村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讓群眾在嘗到了改革甜頭的同時,處理矛盾糾紛的需求也有了增長。在這樣的大背景下,陳維芹從日照師范畢業后,在當時的孫由鄉從鄉鎮教師干到了鄉鎮婦聯主席。
崗位的變化,并沒有影響陳維芹的心態。相反,因為每天都需要與群眾打交道,特別是婦聯主席更是要幫助婦女維權,協調處理一些矛盾糾紛,漸漸地讓她意識到法律的重要性。
對法律不熟悉怎么辦?學!
于是,陳維芹購買了法律書籍,利用業余時間,從零開始。慢慢地,她從最初只是想多涉獵些法律知識,到后來決定系統地學習法律,最終在1990年,如愿以償地考取了山東政法管理干部學院,開始了為期兩年的法律專業學習,并在畢業后考取了律師資格證。
系統的學習,讓陳維芹認識到了律師對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性,一顆維權的種子悄悄的生根發芽。
2001年,隨著國家進行司法體制改革,律師的鐵飯碗被打破,面對各方的壓力,對未來充滿信心的陳維芹,并沒有因為時局的變化產生動搖,仍然義無反顧地選擇了社會律師。也因此,陳維芹第一次由體制內走向體制外。
三年后,當莒縣法律援助中心需要一名有正義感、有責任心、有愛心、有奉獻心的社會律師回到隊伍中時,陳維芹又一次義無反顧,成為了一名法律援助律師,雖然此時的她已經在莒縣律師界聲名鵲起。
很多人不能理解,甚至會說她“傻”,但陳維芹卻認為是“被需要。”
“每當幫弱者化解矛盾時,我就會深刻地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義彰顯出的強大力量,這些弱勢群體需要我,我也想讓枯燥的法律變得有溫度。”正是懷揣這樣的敬畏之情,陳維芹在法律援助的道路上,走過了一年又一年。
心系群眾,做弱勢群體的“主心骨”
“她就像一團火,走到哪里暖到哪里。”認識陳維芹的人,都會由衷地伸出大拇指,因為大家都知道“陳主任幫助弱者會上癮”。
2012年冬,城陽鎮52歲的王大姐遭受家庭暴力,母女倆被丈夫趕出了家門,狠心的丈夫還提出了離婚訴訟,絕望無助的王大姐找到莒縣法律援助中心請求幫助。
陳維芹在了解了王大姐娘倆的情況后,先是自己出錢幫助她們解決了生活問題,隨后開始了艱難的調查取證。
到底是什么原因,能讓一個人做出如此毫無感情的事情?一天又一天,一個月又一個月,無論是白天還是黑夜,陳維芹都盡可能地為王大姐搜集有利證據。經過連日來的走訪調查,以及多次激烈的法庭辯論維護,最終法院依法判決王大姐獲取5萬元賠償金及所有的家庭財產。
事后,王大姐來到莒縣法律援助中心激動地對陳維芹說:“雖然我比你大多了,但我還是要叫你一聲大姐,你是俺的‘主心骨’,不然俺娘倆今后的日子可怎么過啊。”
這件事情,也打開了陳維芹著重關注婦女兒童疾苦的大門。作為一名女律師,細膩的心思、耐心的解答,讓她與廣大的婦女兒童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并親切地稱她為“知心大姐”和“知心媽媽”。
不僅僅是婦女兒童,還有一些殘疾人的合法權益,也時刻牽動著陳維芹的心。
莒縣福利服裝廠是專門為解決殘疾人就業問題而設立的服裝廠,廠里269名職工中有201名是殘疾人。因殘疾人特殊的生理特點,侵害殘疾人職工合法權益的事情時有發生,特別是人身損害賠償和婚姻家庭案件居多。為了更好地服務殘疾人職工,陳維芹特意在服裝廠設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為殘疾人職工上門提供法律援助服務。每當殘疾人遇到法律難題后,無論何時,她總會在第一時間上門,為殘疾人職工辦理法律援助手續,指派資深律師維護殘疾人的合法權益。
從事法律援助工作14年來,陳維芹就是這樣,用近乎嚴苛的態度要求自己,扎扎實實地辦好每一個案件,盡力解決弱勢群體“請不起律師,打不起官司”的問題。
堅守初心,做維護公平正義的使者
在陳維芹看來,讓每一個普通老百姓都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義,是一名法援人的職責與使命。
2017年,莒縣法律援助中心迎來了一群特殊的受援者——— 29名從事建筑工作的農民工。
原來,兩年前,這29名農民工從事某河堤大壩建設工程的工作,直至工程完結,承包方仍拖欠他們49000余元工錢。經過多次催要,雇主均以無錢為由據不支付,甚至通過長嶺司法所進行調解都無果。這29名農民工無奈之下來到法律援助中心,希望通過訴訟的方式維護自己的權益。
陳維芹熱情接待了農民工代表,詳細了解案情后,向他們提出了法律意見,分析了該案存在的訴訟風險,并為他們開通法律援助“綠色通道”。隨后,陳維芹又聯系了當地的法庭,幫助他們到法院立案。
為了簡化訴訟程序,幫助受援人盡快拿到工錢,陳維芹與法院工作人員反復商討后決定還是先行調解,但是公司的態度非常蠻橫,就是一句話“不關我們的事,我們也沒錢”。正在一籌莫展之際,承辦人了解到涉案公司有一批工程款即將發放,于是立即到法院申請財產保全,為受援人訴訟后工錢執行到位加上了“安全網”。
調解、送達傳票、施加壓力……最終,該案在承辦人的努力下,雙方達成調解協議,于春節前一次性支付29名農民工45000元,讓受援人過上一個安樂祥和的新年。
“我們的援助就是弱勢群體維權的最后一道防線,我們的服務就是他們最后的希望。”工作中,陳維芹時常這樣說,所以對每一位求助者,她都堅持做到“熱情接待、有詢必答、來有迎聲、去有送聲”。
2017年,為進一步維護少數民族群眾合法權利,陳維芹在縣民宗局設立了全市首個少數民族法律援助聯絡站。2018年,為助推義工服務的開展,給義工服務對象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陳維芹正在籌備成立義工服務法律援助工作站。現在,莒縣已經在全縣所有社區(村居)、學校設立了法律援助工作室及聯絡站,在每個自然村配備至少1名法律援助聯絡員,形成了覆蓋縣、鄉鎮(街道)、社區、村的四級法律援助網絡體系。
“社會發展需要公平正義,我作為一名法律援助工作者,要永遠在路上!”行走在大街小巷,奔波在田間地頭,穿梭于工廠車間,哪里需要援助,哪里就有陳維芹的身影。20多年來,她一直堅守初心,也必將一直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