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全市公共文化服務效能,推進鄉村文化振興,市文廣新局決定今年在全市15個鄉鎮實施“鄉村文化大集”試點,每月集中組織1次,通過文藝表演、手工藝品展銷、非遺體驗、藝術展覽等形式,推動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努力建設鄉風文明的現代化新農村。(5月24日《日照日報》)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推動鄉村文化振興,加強農村思想道德建設和公共文化建設。像“鄉村文化大集”這樣的公共文化活動,給農村注入鮮活向上的文藝動能,夯實鄉村振興的基礎,很有必要。
文化振興是鄉村全面振興不可或缺的重要內容。優秀的鄉村文化能夠提振農民的精氣神,增強農民的凝聚力,孕育良好的社會風尚。如果缺少深厚的文化底蘊,物質再發達的鄉村也只是一具沒有靈魂的空殼。
眾所周知,農民群眾中蘊藏著極為豐富的鄉土文化,有著龐大的藝術隊伍,如果給他們搭建一個好的平臺,就會激發農村群眾中蘊藏著的文化熱情,鄉村文化建設的效果會更好。像這次舉辦的日照“鄉村文化大集”活動,就是一個很好的平臺,為農民群眾提供各種藝術觀賞、娛樂消遣的好去處,也為文化愛好者搭建一個相互溝通、相互交流、相互學習的平臺,有助于推進鄉村文化的發展。
鄉村文化建設千頭萬緒,推進鄉村文化,必須抓住重點,才能事半功倍。筆者認為,這個重點是能記錄和反映鄉村生活、接地氣、鄉土范的文化藝術活動。這次“鄉村文化大集”,由東港區組織鎮鑼鼓隊、鎮文苑劇團、西尚溝莊戶劇團、北疃莊戶劇團、下蔡莊莊戶劇團演出文藝節目。其內容都是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事情,貼近農村生活。這樣鄉村文化建設才會得到農民群眾歡迎,走進農民群眾的心里。
“授之以魚不如授之以漁”。鄉村文化建設,不僅要送“魚”,更要授“漁”。農民群眾自身的文化素養相對比較低,雖然在一定程度上滿足了自身的文化需要,但是如果“漁”的能力不能跟上時代發展的要求,那么鄉村文化建設的成果難以保持。因此,文化部門應該當好“授漁”的角色,在把“魚”送到鄉村的同時,還要把“授漁”的技能留下來,這樣才能保證鄉村文化的種子生根、發芽、開花、結果。
鄉村文化建設是一種情懷,更是一種使命。讓我們一起行動起來,讓更多的農民群眾感受更多的文化溫暖,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提供有力的文化支撐。(林 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