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西安6月20日電 20日,西安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協調領導小組下發通知,進一步升級限購政策。 通知指出,即日起,從西安市外遷入戶籍的居民家庭(退伍轉業、家屬隨軍落戶的除外)在西安市住房限購區域范圍內購買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應落戶滿1年,或在西安市連續繳納12個月的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 非西安市戶籍居民家庭在西安市住房限購區域范圍內無住房且能夠提供5年以上(含5年)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的,方可購買1套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