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人口、居民生活與社會保障
人口繼續保持低速增長。年末全市總人口285.76萬人,比上年末增加1.22萬人。人口出生率10.69‰,人口死亡率6.46‰,人口自然增長率4.23‰。據1%人口抽樣調查推算,全市年末常住總人口275.75萬人。
城鄉居民收入穩定增長,消費水平繼續提高。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795元,比上年增長9.6%。其中,工資性收入13231元,增長4.6%;經營性收入1634元,增長33.4%;財產性收入168元,下降21.6%;轉移性收入1983元,增長35.5%。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10878元,增長7.5%。其中,食品支出3435元,增長8.6%。年末每百戶城市居民家庭擁有彩電111臺,冰箱99臺,洗衣機87臺,空調器61臺,微波爐27臺,摩托車68輛,固定電話65部,移動電話177部,家用電腦57臺,互聯網用戶25戶,家用汽車17輛。
全年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6558元,比上年增長8.6%。其中,工資性收入2651元,增長13.3%;家庭經營性收入3494元,增長5.2%;財產性收入197元,增長2.4%;轉移性收入217元,增長16.6%。人均生活消費支出3859元,增長7.7%。年末每百戶農村居民家庭擁有彩電104臺,家用電冰箱70臺,洗衣機48臺。
城鄉居民居住條件進一步改善。年末城市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積為30.64平方米,農村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積為39平方米。
統籌城鄉就業工作順利推進。年末全市城鎮單位在崗職工18.55萬人,按可比口徑比上年下降1%;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工資總額52.65億元,增長16.4%;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28382元,增長17.7%。全年新增就業再就業4.4萬人,農村勞動力轉移2.57萬人,失業人員再就業1.38萬人。累計組織職業介紹洽談會105次,辦理求職登記6.41萬人次。年末城鎮登記失業人員1.35萬人,城鎮登記失業率為2.85%,就業局勢基本穩定。
社會保障制度進一步健全。失業救助金制度、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城鄉最低生活保障線制度等不斷健全,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和社會保險制度改革穩步推進。截至2009年底,全市統籌范圍內參加社會養老保險企業職工人數20.8萬人,當年收繳養老保險基金8.3億元;參加失業保險人數11.79萬人,失業保險費征繳收入5527萬元。機關事業養老保險參保單位1468個,參保人員6.39萬人,當年征繳養老保險金3.79億元;失業保險參保單位743個,參保人員2.94萬人,當年征繳失業保險金1584萬元。農村養老保險參保人數63.5萬人,征繳保費3024萬元。
全面推進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全市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3250個,參保人數達26.37萬人,當年籌集基本醫療金3.6億元。年末全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35.68萬人,參保率達95%,基金征繳收入3589萬元,享受待遇7520人次,支付醫療費用3411萬元。新農合保障能力進一步增強,全市參合農民216.31萬人,參合率97.4%,累計籌集資金5.85億元,報銷5.23億元,受益人口1795.41萬人次。
社會福利事業和救助工作不斷發展。市級社會福利中心開工建設。現有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54個,總床位數7381張,集中供養率71%,五保集中、分散供養標準分別提高到每年2300元和1500元。社會救助事業穩步發展。已建救助管理站2處。年末共有收養性社會福利單位5個,收養160人。社會福利企業26個,安置殘疾人員650人。全年福利彩票發行額達2.26億元。
安全生產和“平安日照”建設扎實推進。各類生產安全事故784起,死亡人數168人,分別比上年下降19.6%和1.2%。社會治安群眾滿意度居全省第一。全年受理社會治安案件11351件,全市刑事案件立案數4462件,下降2%;全年破獲各類刑事案件5100起,其中年內案件2821起,年前積案1875起,外省市案件404起。我市被中央綜治委表彰為“全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優秀市”。
注:1、本公報數字主要是年快報數或初步統計數,最終數據以統計年鑒為準。
2、公報中生產總值(GDP)、各產業增加值絕對數為現價,增長速度按可比價格計算。
3、人口數字為公安年報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