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是世界上最具影響力、最有成效的環境保護公約之一。目前,《公約》締約方達183個,對3.5萬種瀕危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進行管理,并推進打擊瀕危物種非法貿易執法。
1981年,我國正式加入《公約》,成為第63個成員國。多年來,中國履約在國內推動了協調執法、建立了履約法律法規體系,還牽頭組織了跨國、跨洲的執法聯合行動,在瀕危物種保護領域彰顯了負責任大國形象。
部門協作執法
1992年,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在巴西里約熱內盧召開,實現森林可持續經營成為各國林業發展的共同目標。我國政府制定了促進經濟、社會、資源和環境協調發展的可持續發展戰略,直接推動了野生動植物進出口管理事業和履約工作發展。
1995年,我國在原林業部設立中華人民共和國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辦公室,在中國科學院設立中華人民共和國瀕危物種科學委員會。1996年起,北京、天津、上海、廣州、成都、福州等22個辦事處陸續建立,專門負責履約管理和協調工作。
隨著國家整體外交地位和經濟實力的不斷提升、國內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力度的不斷加大,以及國家瀕管辦機構建設、人力配置、業務范圍的極大改善,我國逐漸成為《公約》議事和決策過程中的一支不可忽視的力量。
2000年,在《公約》第11次締約方大會期間,我國當選為《公約》常委會候補副主席國和亞洲地區代表。2004年,在《公約》第13次締約方大會期間,我國在常委會候補副主席國和亞洲地區代表任屆期滿后獲得連任。2007年,在《公約》第14次締約方大會上,我國首次組織中國野生動(植)物保護協會、中國工藝美術協會等非政府組織參會,實現政府和行業全面參與《公約》事務。
隨著履約形勢的不斷變化,依靠單一部門開展瀕危物種貿易管理已無法滿足需要。2011年12月,由林業、農業、公安、海關、工商、質檢、海警、郵政、旅游等多部門組成的“部門間CITES執法工作協調小組”正式成立,形成了林業和農業主管部門審批、科學機構咨詢評估、管理機構核發證書、海關查驗放行、多部門聯合執法的貿易監管體系。到2013年12月,全國31個省(區、市)全部建立了省級履約執法協調機制。
2017年4月,“打擊野生動植物非法貿易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經國務院辦公廳批準建立,部門協作進一步深化完善。
2017年,在《公約》第17次締約方大會上,中國當選為《公約》常委會副主席國。
建立法律體系
1998年,我國制定了《進出口野生動植物種商品目錄》,將瀕危野生動植物進出口活動全部納入海關監管。
2004年,國務院明確了第二個關于野生動植物進出口管理的“非進出口野生動植物種商品目錄物種證明核發”行政許可項目,將“允許進出口證明書”與“物種證明”確定為國家行政許可項目。在進口貿易審批環節,要求對部分重點國外管理機構核發的《證明書》必須進行再確認后,才能辦理進口審批手續,有效地防止了證書欺詐行為的發生。
在不斷完善野生動植物進出口管理框架的基礎上,國家瀕管辦制定了人工培育進出口審批優惠政策,引導企業由以出口野生資源為主向以出口人工培育資源為主轉變。通過實施進出口企業登記備案機制,初步建立進出口單位信用評估體系,促進了進出口分類管理政策的實施。
2006年,國務院頒布《瀕危野生動植物進出口管理條例》。至此,我國形成了以《野生動物保護法》《森林法》《野生植物保護條例》《瀕危野生動植物進出口管理條例》等為核心的野生動植物進出口管理和履約法律法規體系,并成為《公約》國家立法一類國家。
黨的十八大以來,野生動植物進出口管理不斷推進。國家瀕管辦與海關總署聯合發布了《野生動植物進出口證書管理辦法》,及時發布了《公約》附錄和《中國參加的國際公約禁止和限制貿易的野生動物名錄》。最高法、最高檢、林業等五部門聯合發布“執法案件中涉及《公約》附錄物種的價值核定規定”,司法部賦予南京森林公安刑事物證鑒定中心、國家林業局野生動物檢測中心等一批機構野生動植物司法鑒定資質。
組織跨國打擊
2013年1月6日-2月5日,我國會同有關國家和國際組織,組織亞洲和非洲22個國家開展了“眼鏡蛇行動”。行動期間,22個國家共出動10萬人次執法人員,破獲200多起走私瀕危物種案件,逮捕100多名走私犯罪嫌疑人,繳獲42噸紫檀、6.5噸象牙及其制品、1.55噸藏羚羊絨、0.8噸穿山甲片、324具盔犀鳥喙、22根犀牛角和4件犀牛角制品、10張老虎皮、7張金錢豹皮以及其他大量野生動植物及其制品。
這是我國首次牽頭組織的打擊走私瀕危物種跨部門、跨國、跨洲聯合行動。
行動期間,我國除大量對外提供走私案件線索并核實境外反饋情報外,還出動上萬人次執法人員,查獲走私瀕危物種案件近80起,處理違法人員90多人,所查獲的案件數和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數,均占行動期間全球查獲案件數和逮捕嫌疑人數的1/3以上。國際社會對行動給予高度認可,稱其為“國際性創新行動和國際社會合作打擊跨國犯罪的典范”。
2014年、2015年,我國繼續組織開展了眼鏡蛇二號、三號行動,累計有90多個國家參與。我國履約執法協調小組、海關緝私、森林公安等單位和個人先后獲得《公約》“秘書長表彰證書”和“克拉克·巴文獎”。
我國在履約工作中的國際影響不斷擴大,與美、日、南非等近20個國家在林業合作框架下建立了履約合作關系,與印尼、越南、老撾、德國等近10個國家以及歐盟建立了雙邊履約合作交流機制。與《公約》秘書處和有關國際組織合作開展了貿易調查、執法培訓和宣傳教育活動,會同海關、外交、旅游、商務、電信等部門赴外舉辦中國履約邊會、中國履約工作展,多次赴非洲國家舉辦履約宣講,連續舉辦非洲、亞洲國家履約管理交流培訓。
服務自貿政策
2013年9月29日,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正式掛牌成立。同年10月,國家林業局發布公告,將4項11類行政許可事項委托上海市林業局審批。
2014年、2015年,國家瀕管辦兩次下發公告簡政放權,支持上海自貿區林產品貿易便利化,使行政許可時限縮短了一半以上。2017年5月,國家瀕管辦再次發布公告,將政策適用范圍擴展到“上海市注冊的企業、在上海市行政區域的口岸進出口野生動植物或其產品”。
受優惠政策吸引,在上海自貿試驗區注冊的從事野生動植物進出口業務的企業從2014年的15家增加到2016年的66家。
2016年以來,國家瀕管辦先后發布廣東、福建、天津3個自貿區優化野生動植物貿易管理政策,推廣上海自貿區林產品貿易便利化“放管服”改革政策。目前,國家瀕管辦正在積極研究制定海南自貿區、自貿港野生動植物進出口行政許可改革措施。
野生動植物進出口電子口岸建設取得突破。2014年,國家瀕管辦啟動以“瀕管辦系統與海關系統聯網、實現相關部門間貿易管理信息交換”為主要內容的電子口岸建設項目。2015年6月,國務院批復同意建立國務院口岸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國家林業局是成員單位之一。
依托中央和地方兩個層面的電子口岸公共平臺建設單一窗口,國家瀕管辦作為國家口岸辦確定的“單一窗口”部委間“總對總”第一個對接單位,于2017年6月上線試運行野生動植物進出口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標準版,成為國家口岸辦組織建設的國內口岸監管行政管理部門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標準版第一家上線運行的許可證件單位。
(中國綠色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