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市政府新聞辦舉辦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現在已經建立農村留守兒童關愛工作體系,健全農村留守兒童救助保護機制和落實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措施。
建立農村留守兒童關愛工作體系。落實家庭監護主體責任,加強對家庭監護和委托監護的督促指導,監督監護人履行法定責任。強化政府主導作用,目前,所有區縣均已經出臺了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政策文件,全市所有鄉鎮街道、村居(社區)均設立了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專業干事和聯絡員。
健全農村留守兒童救助保護機制。建立強制報告機制,明確農村留守兒童救助保護強制報告的情形和責任單位及人員。完善應急處置機制,公安機關及時受理農村留守兒童救助保護報告,并有針對性地采取應急處置措施;完善源頭預防機制,落實農民工返鄉創業就業政策和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同城待遇。
全面落實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措施。實施救助保護,做好監護責任缺失、遭受家庭暴力等農村留守兒童救助工作,納入低保救助范圍148人。目前,單獨居住、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無監護能力、無人監護農村留守兒童1390人,落實監護責任工作已全部完成。實施精神保護,通過發揮心理輔導專業機構作用、開展“愛心媽媽”等活動,加強了對農村留守兒童的精神關愛、思想道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強化工作保障,提高工作成效。依托山東省未成年人(留守兒童)關愛保護信息平臺,對農村留守兒童實施動態管理,并與教育、公安等部門形成了信息共享、協同辦公、及時處置的關愛保護工作網絡。加強宣傳引導,通過社區普法、以案釋法等活動加大農村留守兒童權益保護法律法規宣傳力度。
(記者 張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