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直播日照報道了這樣一則消息:市民相某僅僅因為車輛違停被交警貼條處罰便心生怨恨,在業主微信群中公然辱罵交警執勤人員;在同一群中的劉某在沒有調查核實的情況下,跟風附和,惡語相向。最終涉事者被群眾舉報,并被分別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罰款二百元的處罰。
▲ 業主群內,涉事者言語污穢不堪…… ▲ 涉事者被處罰 這種不文明行為無疑會給日照創建精致城市大打折扣,而敢于向不文明行為宣戰的“朝陽群眾”值得點贊。 細細想來,自日照市“凈網行動”實施以來,因在網絡惡語中傷他人、甚至公然約架而被處罰的行為也不是個案,為何屢禁不止?涉事人員除了網絡法律意識有待提升外,文明道德素養也要打問號。 有些人法律意識淡薄,覺得把房門一關,換上虛擬“馬甲”,就可以肆無忌憚的躲在屏幕后充當橫行網絡的“鍵盤俠”“鼓吹手”,儼然將網絡空間視為宣泄私憤、造謠生事的“無人區”。更有甚者,知法犯法,在網絡“后真相時代”,缺乏理性思維,只知道一味的盲目跟風,推波助瀾,肆意挑戰法律底線,成為別有用心之人的“幕后”幫兇。 習近平指出:“網絡空間同現實社會一樣,既要提倡自由,也要保持秩序。自由是秩序的目的,秩序是自由的保障。”公民有言論自由的權利,但是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侮辱、誹謗他人的言論自然“另當別論”。 網絡不是“隱秘”的角落,無論你身在何方,隱藏的有多深,惡意消息一旦發出,包括你的位置在內的所有舉動可能已經被網警盯上了。這些“惡語”就像病毒一樣,只要有滋生勢頭,就會被“隔離”,絕不會留有蔓延余地。所以,網絡不是法外之地,哪怕是發發牢騷、過過嘴癮的做法也不可取,在虛擬的網絡空間,你要為自己所說的每一句話負責,更要為自己不理智的沖動行為買單。 加強網絡空間治理刻不容緩,提高公眾法律意識勢在必行。隨著“精致城市”建設理念的深入開展,日照創新推動“互聯網+文明”管理模式,將網絡法治建設納入文明單位考核范圍,鼓勵市民依法治網、依法辦網、依法上網,通過法治建設構建文明健康的網絡生態。 依法上網是對網民的基本要求,文明上網更是對網民道德素養的根本考量。相信大家不止一次的被日照環衛工大爺“捐款武漢”、禮讓斑馬線上的“互敬禮”等視頻所感動,也會不約而同的為這些凡人善舉轉發點贊,現實中這就是榜樣的力量,這種正能量之所以能夠在網絡蔚然成風也恰恰反映出網民的道德素養。 網絡不是“隱秘”的角落,只要是正能量,無論是當事人如何有意“避讓”鏡頭,他們的感人事跡很快會流傳網絡,被網友“怒贊”。這種低調的善舉與那些不斷試探法律底線的行為之于陽光和黑夜,形成鮮明對比,值得網民深思,這恰是對網民道德自律意識的考量。 構建健康有序、文明和諧的網絡空間,不僅需要法律保障、道德約束,還需要群眾監督。網絡整治不僅是一場持久戰,也是人民戰爭,需要鼓勵更多的“朝陽群眾”合力監督。為引導全市網民參與網絡文明建設,今年7月份,日照網信辦發布《攜手創建文明城市 共建共享網絡文明的倡議書》,鼓勵網民樹立法治、文明、責任、自律、安全、共建六大意識,爭做政策法律的捍衛者、文明新風的傳播者、社會責任的踐行者、文明網絡的建設者、網絡空間的維護者。 ▲ 日照市委網信辦發布倡議書:攜手創建文明城市 共建共享網絡文明 網絡不是“隱秘”的角落,本身具有引力效應,只要正向引導,就能夠聚焦文明之光點亮精致城市。作為日照市民,我們都是城市的代言人,只要我們理性發聲,積極傳播“日照好聲音”,清朗、安全、和諧的網絡生態離我們還會遠嗎? ▲ 李云峰 攝 精致城市,文明先行。讓我們凝聚正向力量,共織文明網,做一束光,照亮“隱秘”角落! (作者:宋臣法 封面 李云峰 攝,其他圖片來自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