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凈化黨內政治生態
嚴明政治紀律。把嚴明政治紀律作為凈化黨內政治生態的關鍵因素,加強對政治紀律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堅決防止和糾正執行紀律寬松軟的問題,督促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牢固樹立“四個意識”,把“五個必須”體現到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營造良好政治生態的具體行動上,落實到貫徹新發展理念、推動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的成效上,貫穿到堅持“一個目標、三個導向、五大戰略”,建設美麗富饒、生態宜居、充滿活力新日照的實踐中,決不允許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決不允許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決不允許在貫徹執行中央和省委、市委決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選擇、搞變通,確保政令暢通、令行禁止。
嚴格執行黨內政治生活準則。把《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作為凈化黨內政治生態的根本遵循,以《準則》為尺子,加強對落實執行黨內政治生活準則情況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反《準則》的各種行為,推動嚴肅黨內政治生活的各項制度規定落到實處,著力糾正隨意化、平淡化、庸俗化等問題,切實增強黨內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時代性、原則性、戰斗性。
嚴把選人用人關。落實黨中央“紀檢監察機關意見必聽,線索具體的信訪舉報必查”的要求,對政治上有問題的一票否決。認真做好黨風廉政意見回復工作,堅決防止“帶病提拔”“帶病上崗”。嚴肅查處跑官要官、買官賣官、拉票賄選問題,堅決禁止向黨伸手要職務、要名譽、要待遇行為,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