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深化改革創新開放,激發日照發展更大活力。革除一切妨礙發展的思想觀念和體制弊端,強化改革引領、創新驅動、開放支撐,努力為日照更好更快發展注入不竭動力。
向改革要紅利。深化國企改革,完善運營監管、激勵約束機制,建立職業經理人制度,實行嚴格的國有企業內部監管和出資人監管,提高國有資產資本化、市場化、證券化水平。深化投融資改革,推行政府購買服務和PPP投資模式。發揮市和區縣國有投融資平臺作用,全年融資360億元以上。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行政權力精簡下放常態化機制,推行“串改并”“互聯網+政務服務”,全面實施建設項目區域化評估評審。完善“六證合一、一照一碼”企業登記制度,強化事中事后監管,讓失信企業“一處違法、處處受限”。深化社保制度改革,完善職工和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推進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并軌運行。
向創新要動力。開展創新型城市建設。突出企業創新主體地位,實施高新技術企業、知識產權企業培育工程。建立“政府搭臺、企業主導、科研院校為依托”的產學研體系,重點建設鋼鐵研究院、通用航空技術研究院等10個市級產業技術創新研究院,培育鋼鐵、電子信息、高端裝備制造、航空產業等創新型產業集群。規劃建設市科技創新綜合體。新建10家以上國家和省級孵化器、眾創空間、星創天地,建成30個省級以上科技研發服務平臺。發揮市人才創新發展院、企業發展研究院的作用,建立高層次人才發展俱樂部,加快建設人才公寓,實施“人才安居工程”。年內,新增高新技術企業40家以上,引進轉化國內外先進技術成果100項以上,新增技術創新項目120項以上,市級以上企業技術中心20家以上。
向開放要空間。主動對接周邊城市,在規劃銜接、產業合作、基礎設施互聯互通等領域,建立廣泛的城市合作伙伴關系。依托瓦日鐵路、魯南高鐵等大通道,擴大與中西部經濟板塊的開放合作。加強與歐美、澳大利亞及周邊國家和地區的交流合作,深化產業對接、經貿往來、人文交流。加快空港口岸開放,啟動機場擴建工程,建設區縣通用機場,旅客吞吐量達到70萬人次。加快中澳(日照)產業園建設,推進雙邊經貿園區合作發展。爭取獲批設立日照綜合保稅區,形成開放型經濟新優勢。推進省級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深化與阿里、京東等知名電商合作,推動特色農產品、優質工業品上行。跨境電商出口增長30%以上。
突出抓好日照港改革發展工作。優化港城空間布局,推進“南散北集”,建設月亮灣工程,實現退港還海。科學規劃港口集疏運體系,推進嵐山港區深水航道二期等10項重點工程,完成石臼港區北京路上海路暢通工程、深圳路東延工程,啟動改造嵐山港區南疏港路。深化通關流程改革,提高通關效率。推動港口轉型升級、創新發展,打造誠信港口、智慧港口、高效港口、綠色港口。從日照港集團案件暴露出的失控漏管、資產流失、體制僵化等問題入手,強化監督管理,深化內部改革,優化治理結構,努力實現由“大港”向“強港”跨越。